近日,光纤到户建设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受到了业界的好评。但也有人质疑该标准的执行力,认为仅有标准的建设,而无后期维护管理规定,住建部门、房地产商以及物业之间依然在博弈。
旧规滞后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标准研究所副所长敖立曾表示,我国宽带网络建设和改造存在建设标准的规范滞后问题,“现有的《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物内通信设施工程建设规范》不能满足光纤入户的要求”。据了解,早在2007年原信息产业部和原建设部就发出通知,要求通信基础设施纳入住宅小区和商住楼设计方案,并且不得与运营商签订垄断性协议。
不过,垄断现象依然没有杜绝。在2012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的宽带普及提速工程动员大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尚冰就指出宽带普及提速工程仍然存在着跨部门协调难、进小区入场难、进家庭入户难等问题。
一直以来,驻地网建设就像一个“毒瘤”似的妨碍我国宽带普及发展。由于电信行业本身的白热化竞争,电信运营商之间为了争取****接入,向小区开发商支付“入场费”、签订排他协议;而小区开发商就像“狮子大张口”要的越来越多,以致于将电信运营商推向“被动挨打”的境地。
因此,尚冰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要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以及地方政府共同研究解决办法,改变这种“坐地要价”、“遇关设卡”的情况,保障人民群众通信畅通安全和用户的自主选择权。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有关光纤到户的两项国家标准,并明确提出三条强制性要求:在公用电信网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及以上城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必须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必须与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制定并发布实施光纤到户建设强制性国家标准是破解住宅小区宽带建设难题、促进住宅小区通信设施共建共享、推进光纤到户建设的重要基础,对于加快宽带网络发展、实施宽带中国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网友“通信老柳”在微博上写道:“光纤到户建设强制性国家标准将纳入住宅项目竣工验收,因此具有可操作性。运营商将摆脱被房地产企业要挟进行被动投资的局面,既可以减少国有资产流失,又可以让客户享受到自由选择的权利。”
对此,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陈金桥表示,该标准的制定可以避免重复建设,节约运营商建设成本,可以更好地贯彻国家关于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资源共享的政策。
关键在执行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该标准只是涉及企业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并没有涉及如果没有做到会怎样。另外,标准虽有,能否按照标准执行又是另外一回事。
2010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发布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物内通信设施工程建设规范》,自2011年10月1日实施。但该规范的出台并没有真正解决光纤到户“最后一公里”出现的问题。“新标准又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强制的约束力呢?”相关专家质疑道。
对于光纤到户“最后一公里”的难题,中国工程院院士刘韵洁曾建议驻地网采用统一、融合的方案。也就是说,驻地网交给物业来做,运营商或是广电只要进入小区即可,由物业来负责小区内的光纤到户。小区内的通信设施是公用的,由用户来选择接通哪家运营商的业务。“这样可以避免光纤接入的重复建设,使得用户真正实现可以任意选择不同运营商或广电的业务,同时促进运营商更好地提高网络质量,搞好服务”。 |